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在乡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施工作业,不得危及乡村公路和乡村公路设施的安全;有危及可能时,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