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酒类商品的销售第十六条已废止酒类商品经营者应当销售取得酒类商品生产资格的生产者生产的酒类商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