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十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代表三人以上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可以编成代表小组;代表不足三人的,可以联合编组。代表小组由代表推选召集人一人,负责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和开展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