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政府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