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审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农业资金的筹集、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