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投资条例/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投资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农业投资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