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价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核定供水成本,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水费征收标准,逐步达到按成本收费。

财政、价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费计收和使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