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一票否决权;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有一票否决的建议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