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公众参与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部门公开有关信息后,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