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船检验和登记第八条已废止变更渔船下列项目之一的,所有者应当持身份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和渔船检验证书,到渔船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一)船名、船号;(二)船籍港;(三)所有者姓名、住址。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