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船检验和登记第七条已废止渔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者应当向渔船管理机构申请临时检验:(一)因发生事故影响渔船适航性能的;(二)改变渔船检验证书限定性能的;(三)渔船检验证书失效的。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