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燃气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就供气方式、供气质量、气费结算、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作出约定。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