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第三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本级总预算草案和上年度市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主席团审查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关于批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市本级预算及上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