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论证,注册商标是否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须经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确认。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