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