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市、县(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政管理机构按照权限负责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或者减、免、缓、停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