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通过第十四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