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以及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