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第三十三条有效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1日根据各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缴费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确定调整。具体调整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