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四章 违约责任与调解仲裁第二十九条已废止除农村土地以外的其他承包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时,再依法仲裁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或仲裁,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公平合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