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除农村土地以外的其他承包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时,再依法仲裁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或仲裁,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公平合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