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 特殊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已废止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当书面通知电梯使用者暂停使用。故障排除前不得将电梯交付使用。电梯使用者接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发出的暂停使用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