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禁止在火葬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污染环境以及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