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设置的生活垃圾站(桶、池)的垃圾,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按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站净。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