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邮政通信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每逾期一日,处五百元罚款,并通知邮政企业不予收寄其交寄物品。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