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权依照当地的实际需要,制定、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自治县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