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大投入,改善交通条件,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公路建设项目和专项补助资金,大力实施地方铁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多渠道融资实施县道改造和通乡、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工程,加强公路养护,提高公路等级质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主决定本地方客运路线,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经营和本地方客运经营的审批,并颁发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