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经营者不得以串通、要挟、胁迫等手段霸占经营场地、垄断商品货源,操纵市场物价,强迫他人买卖,欺行霸市。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