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应坚持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可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