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属、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维护绿化设施,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完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