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五章 供水设施保护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供水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