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有效本办法第二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本办法第三条所称"固定性"场所,系指非临时性的商业建筑物、构筑物和非临时占用的集市贸易场所。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