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保护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农村机电提灌站正常生产秩序、堵塞提灌设施的进出水管,或擅自在提灌站的专用输变电线路上搭线接电,影响输电线路和变压器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