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级公路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利用或损害高等级公路路产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