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级公路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对未报管线建设计划不能安排与高等级公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不得在高等级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