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和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