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对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之一的,企业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受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可报请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