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内容和程序第二十八条已废止部门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报告和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查证报告,应送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由该主管部门转发被审计单位,并对报告中涉及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