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港口保护第四十一条已废止遇有海难、火灾、台风、海域污染等紧急情况,市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协助水上安全监督、消防、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助,保障人身、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