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在港区和规划港区内不得倾倒废弃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在港区和规划港区内养殖、种植、采掘、倾倒泥土砂石、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港口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定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