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企业的合同、章程;

(二)依法纳税;

(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四)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五)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实行劳动合同制,保障员工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

(八)依法组建工会,并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