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