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技术贸易活动第十一条已废止各类技术交易场所、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经依法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开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