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遵守公园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公园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且佩带标志,遵守服务规范。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