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未知(-1)青少年健身活动以学校为重点。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健身活动,培养青少年终身健身的习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健身场地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