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