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六条已废止各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献血,做好本单位的献血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