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条已废止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的单位和公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