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已废止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时,应当核对献血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征询表和体格检查表。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及时销毁。采供血机构采集的血液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禁止向医疗机构提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