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9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布的《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7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