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捕捞作业主要渔具的规格标准除依法由国家制定的外,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